| 农药登记证号:PD20211330 | ||||||||
登记证持有人:安徽华微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| ||||||||
| 农药名称:噻虫胺 | ||||||||
| 剂型:悬浮剂 | ||||||||
| 毒性及其标识: | ||||||||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 噻虫胺20% | |||||||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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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使用技术要求: 1.在小麦蚜虫发生始盛期,用水量为40—50公斤/亩,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。2.产品在小麦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有降雨,请勿施药。 | ||||||||
| 产品性能: 本品属于新烟碱类杀虫剂,是一类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,主要用于防治小麦蚜虫。 | ||||||||
| 注意事项: 1.本品为新烟碱类杀虫剂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2.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、鸟类有毒,(周围)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施药时应密切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。赤眼蜂、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鸟类保护区附近慎用。水产养殖区、水塘水体中等禁用,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,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,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。3.本品可与大多数杀虫剂轮换使用,但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农药混用。4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和抽烟。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、脸及裸露部位。5.丢弃的包装物等废弃物应避免污染水体,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。6.孕妇、哺乳期的妇女、过敏体质者、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。 | ||||||||
| 中毒急救措施: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,头痛、头晕、乏力。使用本产品时对眼睛和皮肤做好防护措施,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,若严重者请及时就医。若误服,立即用大量水引发呕吐,若病人昏迷切勿引吐,立即携标签就医,对症治疗。不慎吸入,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,严重者携标签就医。 | |||||||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: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